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手续的通知》(宁社险管【2019】13号)文件。9.22日,医保中心通知,交流平台开发新增“转外就医办理”菜单,我院积极响应并进行组织培训。自9月25日起,我院保险服务中心前台开通受理南京市医保转外就医登记“一站式”服务业务。
一、服务对象
因罹患大病,在宁无法医治,由本地医院转往异地(包括跨省、省内)继续治疗的南京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
二、审核流程
转外就诊备案需要由三级医院的主任或副主任医生签署《转外就医备案表》,医疗保险处复审并归类存档。转入地区栏中只用选择省份或城市信息(当地所有联网医院都可以实现刷卡结算),无需填写医院。
三、结算范围
南京跨省住院和门诊联网结算工作均已完成:职工、居民参保人可以在备案地(全国)的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住院费用。
四、结算门诊类别
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门诊统筹、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和门诊高费用补偿。
友情提醒:
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原则上须持有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其他符合异地就医结算标准的社会保障卡。
2、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因故未成功刷卡或其他特殊原因由参保人垫付的费用,回宁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报销标准参照异地直接刷卡结算待遇执行。
3、系统默认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限期为一年,参保人备案期内回宁就医的,在宁定点医药机构直接刷卡结算门诊费用按照本地待遇标准享受。
4、记住这个强大的网址:http://si.12333.gov.cn。这是人社部官方网站可查询联网医院、已开通的统筹地区、各地医保部门联系方式等信息。
附件:1、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
2、市区社会保障卡办理网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