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为切实履行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特公开本单位环境信息如下: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明基医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20100717869766N
法定代表人:萧泽荣
生产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71号
联系方式:刘晓洁 13776656603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南京明基医院是经国家卫生部批准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院,依据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标准建立,占地600亩,床位数1500床。医院内设有内、外、妇、儿、中医、急诊等一级临床科室,配备检验、影像、病理、实验室等医技科室,高水平配置内镜中心、重症监护病房(ICU)国际医疗中心、心脏中心、肿瘤放疗中心、血液净化中心、康复医学中心等,提供特需医疗、健康管理等综合医疗服务,开展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医学活动。
二、排污信息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 方式 | 排口数量及分布 | 排放 浓度 (mg/l) | 排放总量(吨/年) | 超标 情况 | 执行 标准 | 核定排放 总量 (吨/年) |
水污染物 | COD | 集中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 WS-01 东经118°43′19.07〞 北纬31°59′23.83〞 | 82mg/L | 25.4 | 无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62.5 |
NH3-N | 集中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 WS-01 东经118°43′19.07〞 北纬31°59′23.83〞 | 12mg/L | 3.72 | 无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 | |
大气污染物 | SO2 | 直接排放 | FQ-01 东经118°43′29.03〞 北纬31°59′16.81〞 | ND | 0.17 | 无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1.797 |
NOX | 直接排放 | FQ-01 东经118°43′29.03〞 北纬31°59′16.81〞 | 110 mg/m3 | 3.16 | 无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7.187 | |
危险 废物 | 2017年医废产生量,日产出0.5/吨,委托《南京汇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序 号 | 污染防治设施名称 | 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备注 |
1 | 废水处理站 | 1800吨/日 | 委托《南京汇泉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运维,运行正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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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序 号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名称 | 审批机关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备注 |
1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南京市环保局 | 2004/5/27 | 宁环建【2004】46号 | |
2 | 排污许可证 | 建邺区 环保局 | 2016/3/21 | 320105-2016-000008-B | |
3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江苏省环保厅 | 2015/8/17 | 苏环辐【00058】 | |
… |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已制定《南京明基医院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本院官网公示(链接 )。
南京明基医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